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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加拿大高等法院就孟晚舟引渡案做出裁決:認定案件符合雙重犯罪,標準,引渡程序將繼續進行。在流離了 500 多天之后,孟晚舟得到了這個確定的消息。今天,我們就將孟晚舟事件再捋一捋。
先說本質,再談情緒。
2018 年 12 月 1 日,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機場轉機時,被加拿大警方拘留并關進了監獄。孟晚舟是華為的首席財務官,也是任正非的女兒。而加拿大方面給出的抓人理由則是來自于美國的授意。當中的核心焦點既有國際間的貿易摩擦,又關乎 5G。
在 2018 年,5G 還是一個新鮮詞,正是這次引起廣泛關注的事件,讓大眾重新開始理解科技與經濟的博弈,同時也揪心著孟晚舟的命運。 用任正非的原話來說,孟晚舟是兩個大球碰撞當中夾縫里的小螞蟻 。
原本此次是父女兩人同去阿根廷參加會議,孟晚舟則是早兩日出發。也就是說,如果當時父女二人同行,那情況可能更糟。
孟晚舟被關的第二天,她通過丈夫給任正非轉交了一張紙條,上面寫著: 爸爸,所有的矛頭都是對準你的,你要小心一點! 當時,已經 74 歲的任正非捏緊紙條,依然選擇繼續飛赴阿根廷參加會議,只是沒有從加拿大轉機。
孟晚舟被逮捕,加拿大警方給出的原因是:華為涉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貿易制裁規定。 美國同時更進一步要求加拿大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。而華為則據理力爭,要求將孟晚舟保釋。為此,加拿大舉行了三次聽證會,在收取 5000 萬人民幣保釋金之后,最終同意孟晚舟保釋。孟晚舟帶上了電子腳鐐,并且交出了護照,只能在駐地附近活動。而獲得保釋,也只是形式上的一種權宜。
那引渡是什么呢?
引渡就是在 A 國犯罪,在 B 國境內幫助你將人抓住,再送回 A 國。國與國之間必須是簽訂了引渡的協定,才能執行引渡的行為。盡管加拿大與美國之間有引渡的協定,但是引渡還要有一個前提,就是這個人的行為必須在兩國之間都構成犯罪,也就是所謂的雙重犯罪。如果一件事情在美國算是犯罪,但在加拿大不算犯罪,那也不能被引渡。
接下來就是孟晚舟度過的艱難的 500 多個日夜。 美國反復聲稱孟晚舟有罪,但至今為止,都沒有拿出任何實質性的證據。美國要求加方引渡孟晚舟,主要罪名是涉嫌隱瞞華為子公司和伊朗有業務往來,違反了美國對伊朗制裁的犯案。但實際上,當初抓孟晚舟的時候加拿大并沒有對伊朗進行制裁,所以孟晚舟并不構成所謂的雙重犯罪。
加拿大這一系列圍繞著孟晚舟事件的審理,就是判定孟晚舟是不是有雙重犯罪的行為,是不是符合引渡到美國的條件。如果說雙重犯罪不成立,那么孟晚舟就可以當庭釋放。如果雙重犯罪成立,華為雖然仍保有反訴權利,但會讓孟晚舟的處境更加艱難。
很顯然,這不僅僅關乎一個人的命運。但即便如此,我們也無法忽視她畢竟是現今一位 76 歲老人的女兒,這件事也不能簡簡單單被判定為勝利或者失敗。即便勝了,所有人也都知道,這依然無法讓我們帶著笑容呼吸。如果一個企業的奮斗開拓讓我們獲得激勵,那么一種精神的繼承,更可以讓我們獲得共同前行的動力。
2019 年 12 月,孟晚舟在被羈押一年之后寫了封信,當中有這樣幾句話: 本無意流連,卻困頓于此,斗轉星移盡已一年。這一年,經歷了恐懼和痛苦,失望和無奈,煎熬和掙扎;這一年,學會了堅強承受,從容面對,不畏未知。
期待晚舟早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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